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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徐***

老百姓实在没有办法才求助市长的

发布时间:2021-09-25 14:20责任单位: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宁阳学府小区4栋704室外墙开裂漏水严重!开裂脱落的外墙对楼下行人安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几年都没妥善解决,跟物业反映了,维修单也报了半年,现在说单子找不到了!室内渗水返潮全部发霉!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请住建委房管局给予答复@房管局,联系人:徐177*****,后续:1.此事目前仍未处理,天气太热无法施工?2.此帖之前在宁国论坛已发,后有人让删帖,背后是否有行政单位哪位领导给他的施压?3.当公共安全收到威胁时不是应该立即消除隐患吗?4.物管中心某领导现场查看表示“你看,我们这边很早就通知维修公司了,他们没有落实,这不是我们的责任噢”’,我想问一下,几年了,如果真砸死了人是谁的责任,是我的还是小区全体业主的!5.当业主对维修方案稍有疑问时,某领导立即表态‘维修公司是我们的备案单位,不行你自己找人修!’,我要是自己找人修经过各种程序恐怕又过了一年,房子漏水不成样子,楼下不知道哪个倒霉蛋早就被砸死了!我不敢这样做,看来你们是敢再等一等?6.家里因为外墙漏水造成的损失按你们的说法业主自己负责,好!老百姓不懂法,假如因为房屋质量问题(确定的位置确定的原因而不是高空抛物这样找不到责任人的原因)因为你们的不作为和相互推卸责任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也是我们业主自己负责吗?7.动用维修基金需要走流程,需要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这个我们懂,但如果房子开裂脱落马上要掉下来了砸到人了还要等走完流程再去维修吗?请相关部门给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回复单位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2021-09-28 09:28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物管中心已安排施工单位实施外墙脱落层铲除,排除安全隐患。物管中心将督促物业企业积极配合您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相关程序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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