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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国市《市民公约》《文明行为20条》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部门:宁国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征集开始日期:2020-06-19 16:43 征集结束日期:2020-06-22 16:43 状态: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结果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支持、全民融入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在前期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的基础上,拟订了宁国市《市民公约》《文明行为20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市征求意见建议,请大家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建言献策。请在6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文明办。
  联系人:程佩,电话:18365317579
  邮  箱:505779111@qq.com。

宁国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宁国市《市民公约》(征求意见稿)
  2.宁国市《文明行为20条》(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宁国市《市民公约》(征求意见稿)

  热爱祖国  建设宁国
  开放包容  文明友善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艰苦创业  勤俭节约
  遵纪守法  维护公德
  热心公益  助残帮困
  尊师重教  弘文崇礼
  孝老爱亲  邻里互助
  拥军优属  民族团结
  崇尚科学  移风易俗
  保护生态  美化环境
  健康生活  自信自强
   
  附件2
宁国市《文明行为20条》(征求意见稿)

  一、行为倡导
  1.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喧哗,不赤膊,不躺卧。
  2.垃圾分类不乱扔,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不高空抛物。
  3.公共场所打喷嚏、咳嗽要掩口鼻。
  4.不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在公共场所随意晾晒衣物。
  5.购物、乘车有序排队不插队。
  6.不随意践踏花草、破坏绿化。
  7.欣赏美景不留“痕”。
  8.不侵占、损坏公共财物。
  9.不在小区内乱停乱放,不占用消防通道。
  10.不在小区内、沿街街面拉线充电。
  11.深夜、凌晨住宅区不捶衣服,不制造噪音扰民。
  12.文明养犬,外出记得牵绳、及时清理粪便。
  13.保护环境,购物自备环保袋。
  二、文明新风
  14.拒食野味,自觉使用公筷公勺。
  15.点菜适量,用餐光盘,剩菜打包。
  16.移风易俗,红白喜事简停办。
  三、文明出行
  17.绿色出行,文明旅游。
  18.行车途中不向车外抛掷杂物。
  19.机动车礼让行人、夜间会车正确使用远光灯。
  20.车辆不乱停乱放,不乱鸣喇叭,不随意调头。
  21.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
  22.非机动车文明骑行,按道行驶。
  23.公交车上不抢座,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

结果反馈

本次意见征集,共收集意见建议14个,有效意见建议14个,吸收并回应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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