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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国市卫生健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发布时间:2020-03-2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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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卫健办〔202013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宁国市卫生健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0327       

  

宁国市卫生健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健康宁国战略部署,提高卫生健康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巩固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暨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卫生健康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文明提升的重要抓手,切实承担卫生健康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责任,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为目标,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卫生健康公共机构。

(三)主要目标

2020年上半年,委机关、委直属单位,城区所有民营医疗机构,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下半年,全市所有卫生健康公共机构,包括: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

二、完善基础,力促强制分类制度有效落地

(一)强化设施设置

依据《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试行)》相关要求和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等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或空间)、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茶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湿垃圾收集容器。各单位应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应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置智能分类回收设备,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质量。

(二)强化分类投放

卫生健康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单位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或空间)。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鼓励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

(三)强化分类收送

在积极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同时,加强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对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进行集中回收、规模化处理;与具备资质的机构合作,做好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和其他回收物的收运处置工作。

三、源头治理,创新强制分类措施

(一)提倡绿色办公

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建设,推进信息系统化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等,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二)提倡源头治理

要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设备,实施就地资源化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提倡定时投放

鼓励各卫生健康公共机构带头实行定时定点投放,逐步减少垃圾桶投放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以集中精力开展投放环节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分类质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

(四)提倡示范带动

鼓励卫生健康公共机构人员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干部职工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中,当好分类示范员。

四、强化责任,深化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宣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一)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处置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二)加强可回收物类分类处置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应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三)加强使用后输液瓶(袋)处置

1. 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 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 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加强领导,推动强制分类制度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加强对本地区卫生健康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指导,及时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各卫生健康公共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教育培训

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等活动,让每个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单位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搭建参与平台,让每个人践行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让每个人乐享分类。

(三)突出宣传引导

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加大卫生健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卫生健康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总结发掘系统内成功案例和典型样本,树立先进标杆,推动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联系人:王政伟,联系电话:4037452

 

附件:1.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2.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3.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


  附件1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一、食堂

应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如食堂等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应在休息间、茶水间等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可根据服务区城大小及人流量多少选择相应的规格。

二、办公区域

在每个办公室内均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出入通道、电梯出入口、楼层廊道等办公场所的公共区域,宜在方便且不影响内部协调性的点位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单位出入通道或当单位人员数量较多、楼层办公人员较多时宜按层在楼层出入口适宜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三、公共场所区域

在户外、大楼外部通道以及门诊大厅等公共场所区域,应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宜为40升。

四、垃圾临时存放区域

在装修、绿化修剪期间,应指定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临时堆放场所,并将收集的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纳入专项分流体系。

 

 

  附件2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序号

类别

实物列举

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饮料及牛奶等纸包装(利乐包盒);

2.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4.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玩具、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电器电子产品:电冰箱、空调、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

7.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餐厨垃圾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的废弃物;

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的废弃物;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的废弃物,糖、味精等调料的废弃物;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裁植物残枝落叶,宠物饲料等废弃物。

有害垃圾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其他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海绵、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将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而适时调整。

  

  附件3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

 

卫生健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单位根据垃圾产生的组成成分,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进行合理分类,收运单位在分类收运时,采取目测的检查方法,检查分类质量,执行收运合同,落实收运制度。具体收运标准如下:

1. 单位生活垃圾中均不得含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明显出现上述物质即为不合格。

2. 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认定并定价。

3. 餐厨垃圾中目测含有有害垃圾、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砖瓦陶瓷类等不易分解的杂质,每桶以上杂质数量超过3个或有害垃圾数量达1个即为不合格。

4. 有害垃圾中原则上不得含有其他垃圾。

5. 其他垃圾中,目测含有有害垃圾3个以上、或明显含有大量餐厨垃圾,即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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