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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国市卫生创建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发布时间:2018-10-22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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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爱卫〔20181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全力推进健康宁国建设,结合《宁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扎实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推进全市卫生创建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22日      


宁国市卫生创建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不断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以“整洁城乡,促进健康”、“倡导健康生活,打造美丽安徽”为主题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行动,“十二五”以来全市卫生城镇创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7年我市创成国家卫生城市,港口镇、甲路镇、霞西镇先后命名为安徽省卫生镇;中溪镇、汪溪街道命名为宣城市卫生镇(街道)。同时创建了一批省、市级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但是,全市各地、各部门卫生创建进展仍不平衡,健康村镇建设成效相对滞后,有的地方与建设“健康乡镇”“健康村”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市卫生创建,夯实“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基础,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地位,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战略,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打造“绿色发展、生态宜居”的美丽山城。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省级以上卫生乡镇创建全覆盖,国家卫生镇实现“零”突破;省级卫生镇、卫生村比例达到全省前列;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复审。加快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爱卫会成员单位、学校、医院都要开展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建设,建成一批健康示范村镇和健康示范单位,为健康宁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年度目标
  1. 2018年目标:宁国市青龙乡、宁墩镇、胡乐镇申报省级卫生乡镇(街道),竹峰街道、仙霞镇申报市级卫生乡镇(街道)。创成若干省级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
  2. 2019年目标:宁国市港口镇、甲路镇、霞西镇等省级卫生乡镇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卫生镇,创成省级卫生乡镇(街道)2-3个;创成若干省级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
  3. 2020年目标: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展省级卫生乡镇、街道创建,所有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开展省级卫生村创建,所有文明单位、爱卫会成员单位、学校、医院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
2018年起,我市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各街道、乡镇在不断巩固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社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建设7个健康乡镇、19个健康村(社区),探索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加快提升城乡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普及机械化、密闭化垃圾运输车辆,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垃圾收集场所、设施,因地制宜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部完成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与省市县三级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并推动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
  (二)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行动。结合文明创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活动,重点对城乡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治理。在城市,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菜市场及老旧小区等部位进行彻底治理,并加强日常管理;主次干道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保持道路、绿化带及沿街立面的卫生整洁;全面治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夜市摊点露天加工食品等常见问题。在乡村,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充分整合全域旅游开发、驻地镇建设项目资金,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强化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依法加强医疗废弃物集中统一处置。
  (三)持续开展“七小行业”专项整治。整治无证照及证照不全问题,确保所有小餐饮店、小食品加工店(小熟食店、小副食品店)、小美容美发、小浴室、小旅馆(店)、小歌舞厅、小网吧等“七小”行业单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强化食品索证溯源管理,加强公共用品消毒、保洁,加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店内卫生管理,确保“七小”行业单位卫生整洁有序。整治小餐饮、小熟食店等后厨卫生,规范仓库原料存放,科学安装使用“三防”设施,清除后厨鼠、蝇、蟑孳生环境。
  (四)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水源保护,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将城市供水管网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实施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过程各段水质并向社会公布。结合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特色乡村、旅游乡村等配套公厕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到2020年各全面完成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工作。鼓励建设“四格式”生态厕所,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五)持续优化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工作。以深化医改为抓手,持续实施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制度,全面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分级诊疗等各项医改政策落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和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做好老年人、妇幼以及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对慢病人群开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提高慢性病防治效果,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
  (六)持续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结合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各类卫生健康主题日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加大群众健康理念、健康知识等方面报道,进一步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以宣传栏、讲座、漫画、网络等各类传媒方式,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知识内容。在城乡因地制宜开展文化体育广场、健康步道(公园)、健康小屋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群众文化体育场所建设、健康家庭行动、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等实践活动。
  (七)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通过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城乡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从源头控制病媒生物孳生繁衍。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和孳生地调查,根据监测结果,指导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加强餐饮行业、农贸市场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控,督促安装使用“三防”设施。定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灭杀,确保“四害”密度水平控制在不足为害的范围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开展卫生乡镇创建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推进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载体,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事关人民健康和全面实现小康的具体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卫生创建意识,将各项本职工作与卫生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在卫生创建中突出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爱国卫生办事机构,各部门要明确专门领导分管爱国卫生工作,建立工作网络和创建调度平台,切实加强卫生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卫生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同时,要把卫生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结合自身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各类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卫生创建项目,探索多元化投入途径和机制,保障创建工作经费投入。
  (二)加强统筹协调,主动抓好工作融合。卫生创建工作涉及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改水改厕、食品饮用水安全、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服务等诸多内容。各地、各部门在开展卫生创建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协调督促,统筹整合资源,借力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主动将卫生创建与文明创建、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农村清洁工程、乡镇驻地建成区建设与整治等工作有机融合,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卫生创建依靠群众,创建成果惠及群众是卫生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两微一端”等新老传媒手段,结合宣传栏、广场活动、知识讲座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卫生创建的意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创建工作,广泛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改变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切实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浓厚氛围,营造“人人参与、人人行动、共建共享”的良好创建工作局面。
  (四)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常态抓环境、重点抓建设、长效抓管理、落实抓考核、整体抓提升”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创新,制定巩固卫生城镇创建成果的长效管理意见,持续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加强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卫生保洁,加大餐饮业、公共场所卫生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继续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卫生乡镇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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