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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解读材料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19-08-2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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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19〕5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城市功能不断健全,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满意度大幅提升,但是城市风貌缺失、功能不全、公共活动空间不足、出行不够便捷、市容环境脏乱差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以建设“高效便捷、整洁有序、美丽宜居”城市为目标,着力改善城市功能品质,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实际、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经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二、《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建设高效便捷、整洁有序、美丽宜居城市为目标,着力改善城市功能品质,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指导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创新发展、共建共享的原则推进工作,注重城市内涵发展,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决防止生搬硬套、大拆大建,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指导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管理服务,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治理能力。到2021年年底,城市功能与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与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与魅力进一步彰显。长期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完善城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指导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指导意见》从“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四个方面,提出了19项重点任务。分别是: 
  (一)补短板,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城市各类专业市场配套; 
  (二)强弱项,优化管理服务: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治理,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加强城市立面安全整治,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三)提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配套服务,提升城市水环境及绿化品质,展现城市文化风貌; 
  (四)抓长效,提升治理能力: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推进城市管理专业化,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 
  《指导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拓宽融资渠道、开展“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试点及强化督促指导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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